安源区人民法院 关于2020年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数量上限的 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8 15:36:13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规定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安源区人民法院实际情况,现将每名人民陪审员2020年度参加审判案件数量上限向社会公告如下:
每名人民陪审员2020年度参加审判案件数量上限为30件。
特此公告。
安源区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安法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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