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安源区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源区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安源区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安源区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源区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源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区委的领导和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审理由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对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区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七)管理区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九)承办其他应由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区本级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政法机关单位共1个。安源区人民法院现有在职干警94人,退休干部26人,省聘书记员10人,人民陪审员及聘用人员共92人,学生实有人数为0。
第二部分 安源区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我院收入预算总额为4505.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1.9万元,其中: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688.98万元,罚没收入12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2079.11万元,其他收入351.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5.9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我院支出预算总额为4505.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1.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2822.2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0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0.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65.8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69.79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4.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0.5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10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0.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65.8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我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888.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8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3452.7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0.5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我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我院机关运行费用预算1718.2万元,其中办公消耗及印刷费用65万元,邮电公告费用35万元,办公审判用房水电费用40万元,差旅费用12万元,教育培训费用10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用250万元,日常维修维护费用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6.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及大型修缮570万元,信息化建设及软件购置更新250万元,办案经费35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12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建设工程及大型修缮费用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9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5.85万元、工程预算8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31日,部门共有执法执勤专用车辆13辆,安执在线宣传用低碳节能电瓶车2辆。
2020年我院预算安排购置执行用公务用车3台,由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购置;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信息化大型设备1套。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 4505.09 万元,其中:二级项目 0个,涉及资金 0万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9.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3.3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比上年无增减。
第三部分 安源区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upload/file/20200626/20200626162903_71536.zip